93歲李宏邦應訊後離開高等法院(有線新聞畫面 )
52歲女銀行家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後昏迷不治,九旬西醫李宏邦被控誤殺罪。李宏邦被控誤殺罪,陪審團早前裁定李宏邦曾作出誤殺罪中相關行為。辯方今早(12日)於高等法院交代社會福利調查報告,指李宏邦家庭經濟狀況穩定,家中有親人照顧,認為監護令是不必要,醫院令亦不適用於本案,最終判處無條件釋放。
被告李宏邦(93歲),被控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身為正式註冊醫生負責治療張淑玲,對張淑玲負有謹慎責任,卻沒有為她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其疏忽是張淑玲死亡的主要原因。
不宜判醫院令或監管治療令
控方早前表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量刑時可以考慮醫院令、監管治療令或監護令,考慮到李宏邦罹患失智症,並非思覺失調等精神疾病,不宜判處醫院令或監管治療令,因此也毋須向死者家屬索取創傷報告協助量刑。
案件編號:HCCC137/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