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院研究指,過往10年虐兒逾一成涉1歲以下嬰兒,懷疑被虐女童較男童多。(資料圖片)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明年1月20日生效。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中共25類指定專業人員,若於工作期間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有法定責任向當局舉報。威爾斯親王醫院於最新一期《香港醫學雜誌》刊登的一項研究,回顧該院於2014至2023年10年接收過的所有已申報虐待兒童個案,以檢討本港虐待兒童的發生率和受傷模式,發現虐兒個案近年呈上升趨勢,從2014年的23宗增加至2023年的50宗。在合共503宗個案裏,分別為265名女孩及238名男孩,平均年齡只有8.25歲,其中更有55例涉及1歲以下嬰兒。
身體虐待為最常見虐兒個案(67.8%),有341宗,絕大多數懷疑被虐兒童身上被發現有瘀傷或撕裂傷等;其他主要症狀包括癲癇發作、意識喪失和嘔吐等。其次則為性虐待(17.3%)及兒童忽視(14.9%)。逾半病例(52.3%)經急症室入院,只有兩宗由鄰近急症醫院轉介,當中一宗涉及虐待性頭部創傷,需要神經外科醫生介入;另一宗則涉疑陰道撕裂,需婦產科醫生協助。而相關患者大部分皆為由無犯罪行為的父母、社工、本人或目擊者反映懷疑被虐待,只有9宗個案(3.4%)由醫務人員在急症、門診或入院後首次提出。惟研究團隊提到,雖然由醫護人員發現的病例佔比相對較少,但許多病情嚴重個案皆由醫護人員發現,其中包括3宗虐待性頭部外傷個案,受害人初期症狀僅表現為癲癇發作,直到進行醫學影像檢查後才被診斷出懷疑受到虐待行為。
研究團隊強調,大部分申報虐兒個案均呈輕微臨床表現,僅少部分有骨骼或神經損傷的影像證明,惟虐待性頭部創傷或對兒童帶來深遠且嚴重影響,應及早識別。其中,兒童放射科醫生可在診斷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雖然臨床評估對於識別明顯或淺層的傷害至關重要,但放射影像檢查,於發現陳舊或臨床隱匿性損傷方面,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臨床醫生和放射科醫生保持高度警惕,放射科醫生若能及時標記可疑損傷以提醒臨床醫生,才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