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閣今明兩日可獲一次入屋機會,回單位取貴重物品。(蘇文傑攝)
宏福苑大火發生已一周,屋苑8幢大廈7幢受災,當中宏志閣雖未受影響,但因四周環境惡劣,大廈未解封,居民財物及日用必需品全在屋內。政府昨宣布,在多個相關部門協調下,會安排這些住戶於今明兩日(3及4日)獲一次機會,返單位取回個人物品。
民政事務總署東區民政事務專員黎旨軒表示,居民可在12月3至4日早上9時至晚上9時的任何時段,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到廣義樓旁登記,每戶可在上述時間回家一次,限兩人同時上樓,最多逗留1.5小時。警方要求居民取回個人物品後必須離開,民政總署與公務員應急隊會派員支援,確保每戶上樓有人陪同,每層有警員駐守,人員可協助搬運,社署社工會在場支援。他指,兩日每日時間長達12小時,呼籲居民不用今日一早到場。
社會福利署大埔及北區福利辦事處指,就有關安排已動員所有社工,全面啟動一戶一社工安排,亦聯同公務員,協助居民上樓取回重要私人物品。社工會逐一聯絡宏志閣住戶及在場支援,住戶亦可致電182 183專線。
為便利宏志閣的居民,民青局、民政事務總署、房屋局和運輸署有特別的交通服務安排,包括免費旅遊巴接載居民由政府安排的青年旅舍、酒店或過渡房屋來往現場,亦安排車隊的士和客貨車提供義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