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歲無業漢在多區超級市場的貨架,擺放含有尿液的汽水飲品。(鍾式明攝)
63歲無業漢在多區超級市場的貨架,擺放含有尿液的汽水飲品。食品創新科技中心項目總監方麗影在電台節目指,尿液是人類的排泄物,健康正常人士的尿液,主要成份是水分、尿酸,以及多餘的電解質或代謝物;但患有疾病的人士,尿液中可能會含有病毒或殘留藥物,對身體造成污染,若誤服含尿液的飲品,應飲用大量清水,建議飲用1公升以上,盡快將污染物排出體外。
她形容事件十分噁心,是不道德的行為,並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扭蓋或揭蓋式的飲品,要留意是否有被破壞,如感覺「鬆一啲,散一啲,冇啪一聲嘅感覺」,就要立刻停止飲用。她又指若瓶裝飲品被人為破壞,瓶內的水位會較其他高或矮,千萬不要購買。
大律師李健志指,涉事男子被控「意圖損害等而施用毒藥等」罪,條例中的「毒藥」除了是有害物品外,亦指令人服用後不適、有受損害或患病的物品,本港目前最高的刑罰是判監兩年。 他又指,受事件影響的人及公司,包括超市、汽水代理商、顧客,若能向司法機構證明受影響,例如銷售額降低,或超市不再向代理商採購貨品,亦可向涉事男子提出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