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署發表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其中審視了香港電台提供的廣播節目,批評港台外購節目時,無按政府標準程序,或構成合謀風險;而外購節目外,本報亦發現,港台在出售自家製作內容的轉載權時,審批過程欠透明度,缺乏監管。審計報告同時批評港台電視31,收視偏低、節目重播時數多;而為教育局製作的教育電視成本頗高,建議全面檢討。

審計署批港台四宗罪
外購不按程序
收視低
重播多
成本高
港台在2017至2018年度,共用5,090萬元公帑購入487集外購節目,佔總開支約9%。審計報告發現,港台電視和電台節目的外購程序,每個外購節目只有一個供應商,先由港台自行出價,然後與單一供應商磋商,而非按照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的規定,邀請供應商報價。廉政公署曾指,此做法繞過政府程序的監管機制,優待某供應商,有可能構成合謀風險。港台回應報告,指外購節目性質屬取得版權特許,而非採購物料或服務,不受政府採購規例約束。審計署則認為要就此定義,徵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意見。
除外購程序受批評外,本報亦發現香港電台雖為公營機構,但向私人機構銷售自家製作節目及新聞的轉載權時,審批的準則及程序亦欠缺透明度,令外界無從監察。其中,據悉有本地已營運多年的傳媒機構,曾向港台洽購即時新聞的轉載權,惟港台並無提供任何理由便拒絕。不過,港台卻向包括網站「雅虎香港」、及新聞手機程式《點知天下》等機構,售賣即時新聞轉載權。當中,今年首季才推出的《點知天下》,根據資料,港台在去年10月起已授權《點知天下》轉載內容,但批核的原則,如金額、年期等細節,均以涉及商業合約為由拒絕透露。至於《點知天下》由「天升科技」開發,該公司分別由「新邦發展」及「香港東方網」持六成及四成股權;而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則持「新邦發展」九成股份。
港台:按市場銷售方式處理
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回應審計報告批評,指《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不適合用作採購外購節目播映權,因購買外購節目時要先收看節目,認為節目適合觀眾群才會購買,這亦是市場的一貫做法。她強調港台在整個洽購程序均有詳細指引及嚴格監管,又指港台曾試過跟足規例作採購,但發現不符合市場運作。至於向其他機構出售即時新聞的轉載權,伍曼儀指程序同樣按照市場銷售方式處理,港台會根據一系列準則,包括該機構可觸及的受眾等而出價,又強調並不存在任何政治審查。至於目前購買港台內容的機構名單,她亦拒絕公開。
資深傳媒人楊振耀指,港台在銷售節目時一向無客觀準則,相信因港台屬公營機構,金錢效益並非首要考慮,反而是著重從中得益,如可觸及的受眾數目、能否吸引觀眾瀏覽港台網站等。他表示自己在媒體路訊通(Roadshow)任職期間,不時會向港台購買節目,由於當時Roadshow在巴士上播放,每日可觸及的觀眾數目多,達到港台希望有的效果,故節目價格不算太高。楊振耀認為港台此做法可以理解,但同意洽商「密不透風」,難免會令人產生懷疑,建議港台日後銷售節目時可增加透明度。 (相關新聞見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