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25-10-05 18:10:18 康文署提醒中秋勿煲蠟、放孔明燈 分享: 康文署提醒中秋勿煲蠟、放孔明燈。(網上圖片) 康文署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 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可被罰款三千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 ADVERTISEMENT 立即更新/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