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助理税務主任涉貪助納稅人減稅兼「起底」追債。(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14日)落案起訴一名稅務局助理税務主任,控告他涉嫌向4名納稅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19,000元,以協助他們減少稅款及「起底」追債。該名助理税務主任又與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工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透過稅務局電腦系統未經授權檢索食環署投訴人資料。
被告李應華(46歲),稅務局助理税務主任,被控共6項貪污罪名,即5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另被控一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以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名,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同案被告何樂林(36歲),食環署管工,被控一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兩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周四(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稅務局表示,涉案助理稅務主任自2023年9月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稅務局不會評論案件內容。食環署已按既定程序安排暫停有關人員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