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7日)表示,海事處與旺角警區,聯同衞生署在大角咀一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執法。並在當中發現3人未有遵從公告接受強制檢測,當中2人被發出1萬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表示,有關行動今早8時30分開始在大角咀維港灣8座,派員在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行動中檢查了302人,當中發現3人未`有遵從公告強制檢測,並向他們發出強制檢測令,須接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接受檢測,而其中2人被發出1萬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而有關行動在上午約11時30分結束。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