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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 14:49:00

愛國者治港|林鄭:未來12個月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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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指未來12個月內完成修改選舉制度本地立法。(CGTN@FB)

林鄭月娥指未來12個月內完成修改選舉制度本地立法。(CGTN@FB)

特首林鄭月娥接受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專訪時表示,感謝中央提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讓本港恢復穩定和繼續向前發展,目前時間表是未來12個月內必須完成所有工作。

林鄭月娥解釋,她的任期明年6月結束。一般而言,明年3月便要進行下一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工作,目前正餘下1年時間。特區政府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後進行本地立法,至少涉及20項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再就選舉作出安排,包括選民登記、候選人提名及確定投票日等。

林鄭月娥又指,中央提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屬管轄權內的權力,亦是尊重《憲法》和《基本法》。自1997年起,香港特首選舉方式和立法會構成有3次改變,若特區提出改變制度須通過既定步驟,但目前的環境緊迫,特區政府幾乎不可能按既定幾個步驟提出改變制度,因此只能靠中央出面。

林鄭月娥又指,完善選舉制度是為確保愛國者才可以加入治理團隊,而非為剝奪某些政治觀點人士的機會,與喜歡資本主義或共產主義、多一點或少一點民主、支持或反對政府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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