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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04:30:00
日報

指監警會查反修例越權 高院裁呂智恆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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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智恆(左二)離庭時重申「五大訴求」。(莊振邦攝)

呂智恆(左二)離庭時重申「五大訴求」。(莊振邦攝)

反修例浪潮引發社會對警察涉嫌濫權濫暴的質疑,監警會就此主動調查去年6月9日起發生的多宗事件。社工呂智恆早前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監警會主動調查反修例浪潮屬越權,高院昨裁定其覆核敗訴,並須支付監警會一方訟費。呂智恆離庭時重申「五大訴求」,只接受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計劃上訴但需與律師團隊先研究。監警會歡迎裁決,將盡快公布已完成的工作報告。
 

案件於上周二透過遙距聆訊開始審理,入稟人呂智恆一方質疑監警會的報告屬調查性質,亦涉及釐清事實,超越監警會職權範圍。而答辯人監警會一方指,僅梳理時序及蒐集資料,其所做的是研究而非調查。法官楊家雄審視庭上證供後,昨宣布判決指出,監警會職能不應如此狹窄及被動,除非法例禁止,否則都應視作法例容許,惟不會於判辭中全面說明監警會的職權。


呂智恆:只接受獨立調查
呂智恆於庭外表示,不同意楊官對監警會職能的理解,並質疑若監警會有權調查,卻未有就2014年的「雨傘運動」及2016年的「旺角黑夜」主動調查,是否屬於失職?至於會否放棄上訴,以換取監警會早日公布工作報告,他強調社會不應接受監警會的報告,司法覆核為拆穿「林鄭最後一個唔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嘅擋箭牌」。


監警會最快下月公布報告
監警會發言人認為,裁決確認審視工作並無越權,亦明白社會非常關注其工作報告,會盡快開會決定公布報告的安排;主席梁定邦(小圖中)指,報告涵蓋去年6月至今年3月初的多場大型公眾活動事件,亦包括新屋嶺扣留中心,以及警察的身份辨識議題,料最快可以下月全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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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定邦指,若報告可以公開,會是全面報告,但仍須準備以應付禁制令或上訴。(資料圖片)

梁定邦指,若報告可以公開,會是全面報告,但仍須準備以應付禁制令或上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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