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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7 06:00:00

提離婚始知丈夫工傷死亡 法庭指婦人屬配偶分八成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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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楊內地婦與姓蔣港男96年在貴州結婚,04年更成功來港定居,惟二人一直沒有同住一個單位,二人於14年吵架後,再沒聯絡,楊婦於兩年後決定離婚,並委託律師將離婚呈請書存檔家事法庭,又以掛號信將文件寄往蔣於藍田住址,楊婦再致電試探丈夫是否同意離婚之際,始知對方因工業意外離世,而蔣父母獲僱主支付112萬元補償金。楊婦認為自己仍是合資格人士,要求瓜分補償金;法官昨頒下判詞,指楊婦雖已提出離婚,她是在死者逝世後才存檔離婚呈請書,直至死者去世時,楊婦仍屬尚存的配偶,裁定她可分得八成補償金、即8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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