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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13:37:20

攝影師獲撤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向終院提上訴獲批 11月29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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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2020年3月8日晚,有人於大埔超級城悼念周梓樂。時任大埔區議員等5人被指尾隨指罵便衣警,被控「非法集結」,其中攝影師蔡健瑜,本年3月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定罪撤銷。 律政司不服高院的裁決,今日(11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非常任法官司徒敬、常任法官霍兆剛及林文瀚聽取律政司陳詞後,批出上訴許可,認為律政司可合理地爭辯高院法官,錯誤應用《盧建民案》的法律原則,或構成重大不公,正審上訴訂於本年11月29日進行。

上訴許可獲批後,律政司提出新增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0,000元、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以確保被告出庭應訊,在答辯方不反對下獲批。

案情指,上訴方是律政司,答辯人是蔡健瑜。原審5名被告為:連桷璋(31歲,區議員)、姚鈞豪(22歲,區議員)、蘇揚浚(22歲,議員助理)、文念志(29歲,區議員),及蔡健瑜(36歲,攝影師),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20年3月8日,在大埔安邦路近大埔超級城B區及C區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高院法官黃崇厚早前在判詞指,雖然蔡容許自己置身於相當令人懷疑的境況,且相當可能有意圖參與當時的非法集結,但因控方未能達致刑事案件要求的舉證標準,故判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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