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收緊大學資助學額申請門檻,高才子女須居港滿2年。(林俊源攝)
政府今日(31日)公布有關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的修訂:設立兩個學費類別,並修訂有關申請資格準則。有關修訂適用於2027及以後學年,讓受影響人士有合理時間自行作出規劃,並讓大學聯合招生處和各院校入學事務處有足夠時間作相應的行政安排。
設立兩個學費類別
根據目前大學聯招辦法(JUPAS),獲入境處首次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時未年滿18歲的學生,均視為本地生。教育局曾於4月提出,檢視「本地生」定義及簽證安排,包括在居住時間方面設限。有關修訂設立兩個學費類別。
第I類別為獲資助的學費。持有下列文件的人士符合資格申請副學位、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的政府資助學額: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由入境處簽發並顯示持有人享有香港的入境權/居留權的其他文件,以及無條件限制逗留簽證標籤
- 單程證
- 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持有人首次獲入境處簽發有關文件時未滿18歲,並須在緊接所修讀課程開課首天前的兩年內居住於香港
第II類別為不獲資助的學費,適用於不符合第I類別資格準則的人士,包括:
- 首次獲入境處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時未滿18歲、並且不符合兩年居港規定的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持有人
- 全職工作簽證/工作許可證持有人
- 各項入境計劃下的簽證/進入許可持有人
- 非本地學生
第II類別人士仍可以申請報讀政府資助副學位、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惟須繳付不獲資助的學費。就不獲資助的學費水平,院校可根據既定原則,自行釐訂合適的學費水平,並須收取至少足以收回所有額外直接成本的學費。相關學費水平須與非本地學生的學費水平一致。
申請政府資助學額須提交證明
就居港規定而言,申請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政府資助學額須提交以下證明﹕
(一)申請人須提供證明,顯示自己在計至所修讀課程開課當年的5月31日為止的兩年期內以全日制學生身分於本港開辦正規課程的學校就讀;或
(二)未能提供上述證明的申請人,可向入境處付費申領涵蓋該段兩年期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以顯示申請人在該段兩年期內,每年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
2028/29學年起生效
政府會就上述修訂設立過渡安排,即在2027/28學年的居港規定設為一年,2028/29學年起才實行兩年的居港規定。當局認為,新方案已平衡各方,並設有過渡期作緩衝。即使未符合規定,人才仍可攜同子女來港,只是學費較本地生為高,不會對真正有意來港發展的人才家庭構成太大影響。有政界中人認為,今次調整堵塞了漏洞,回應了社會關注,保障教育資源可持續性同時,亦不影響真心來港工作、生活的高才,因此是兩全策略。
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創會會長尚海龍向《am730》表示,政府是平衡了各方意見,滿意教育局設過渡安排,今年與明年升讀大學的學生不會受影響。他指得悉部分高才家長不滿意「當初點解唔講明」,當時受養人簽證無列明今次的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及資助申請資格安排。他了解到三分之二的人才視子女在港讀書為重要誘因,而決定來港。尚海龍認為今次的規定不會減低香港搶人才的吸引力,因為本港大學排名持續上升。今次的安排反而令不少正猶豫的家長動身到香港工作,不少計劃立即到本港中學叩門插班。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歡迎教育局修訂「本地生」定義,他指自「考生移民」操作手法曝光以來,香港新方向已接獲數以千計來自家長、學生、校長等群體表示憂慮。他認為政府在現階段及早採取措施,可篩除短期投機者,又能向真正扎根香港的人才家庭投放教育資源,實現「人才留港」的政策初衷,更能配合政府近年擴大非本地生名額,發展高等教育產業的政策目標。
合資格享資助與否每年評定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2020至21學年有約200個受養子女申請入八大,及至2024至25學年顯著增加至1,048宗申請,認為是時候作修訂回應現象。他指,修訂參考了英國和新加坡等海外做法和香港實際情況,過程亦聽取社會不同意見及取得適當平衡,相信對真正有意來港發展的家庭影響不大,又稱居港規定是鼓勵受養子女盡早來港就學,平衡各方意見後認為兩年的要求較合適,惟即日來回的日子不會視作留港,「兩年定係3年冇科學根據……3年就可能太長、1年太短,中庸之道就兩年。」他重申,政府當然希望人才受養子女來港讀書、生活和留港發展,不相信做法會影響人才計劃吸引力,又稱當局無法控制他們會否來港就學,因此沒有就申請人數訂下目標。
學生是否合資格繳付獲資助的學費,需要視乎開學前是否已提交足夠文件,經評定後的學費水平在該學年將不會變更,下一學年則要重新評估,即學生在取得錄取通知如未交齊文件,該學年將不能享有資助學費。發言人稱,首兩年不合資格獲資助的學生,在第三年可因留港滿兩年而符合資格享資助學費。目前首次獲簽發受養人簽證的受養學生,如未滿18歲均會列為本地生,他強調今次並無改變本地生的定義,只是釐清居港年期不符要求的學生,就不會計入1.5萬個資助學額,冀確保升讀大學機會公平和公帑準確運用,屆時院校仍可透過4%彈性酌情以超額形式錄取該本地生,具體收生隊伍由大學收生辦事處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