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在39票贊成、2票反對下三讀通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當中提出修訂入境處在處理酷刑免遣反聲請及上訴委員會的程序,同時賦權保安局長可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港前,向入境處通報乘客資料,以及授權入境處要求航空公司,禁止運載個別乘客。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在宣讀條例時批評,有人將修訂草案形容為「鎖港條例」,是利用抹黑《逃犯條例》修訂的套路,煽動「仇中、仇政府」情緒,目的在於製造恐慌,她聲稱《基本法》保障港人的出入境自由,解決「假難民」問題是「主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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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珮帆指,濫用免遣反聲請的「假難民」問題困擾本港多年,每年花費大量公帑及人力,申請個案不斷累積,近年亦影響司法機構運作,同時衍生不少治安問題,有必要加快審批速度,要求不合資格的申請人士盡快離港。惟她沒有談到為何授權入境處可要求航空公司,禁止運載個別乘客。
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有關修訂是執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要求,以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只針對出發前往香港的航班,不影響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出入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