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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2 17:05:00

更新|警國安處拘49歲男 涉網上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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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日在香港仔拘捕49歲男,涉網上侮辱國歌例等。(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今日在香港仔拘捕49歲男,涉網上侮辱國歌例等。(資料圖片)

【17:04更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2日)上午於香港仔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4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

警方指,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在其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起底」罪行的訊息,當中包括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的帖文,又說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相關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據悉疑犯是私影攝影師   常招攬少女拍攝色情照片

有報道引述消息指,該名被捕疑犯是一名「私影」攝影師,經常招攬年輕少女任模特兒,拍攝色情及不雅照片。他涉嫌在今年8月至11月期間,在個人社交平台發布多篇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包括在國際欖球賽事,播錯國歌及寫錯國歌名事件的帖文,另外又藉早前西灣河搶槍案罪犯被判刑案件,再次發布針對開槍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帖文,企圖煽動仇警。

警方提醒「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2年;另干犯「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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