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正研究放寬處方治療新冠口服藥的臨床指引。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今日(28日)接受電台訪問表示,現時治療新冠口服藥主要處方給60歲以上患者,60歲以下的確診者如要獲處方口服藥,必須是未完成接種疫苗及長期病患者,他建議加快向長者,尤其是居住在院舍的長者處方口服藥。
曾祈殷表示,處方新冠口服藥, 黃金期是感染5天內,建議應預早讓院舍長者知悉,有新冠口服藥,若他們萬一感染,是否同意服食,早點獲得長者授權,亦讓家人知道,及早選定藥物。他又指,醫管局亦可加快發放藥物流程。兩款治療新冠口服藥的適用年齡分別為12歲及18歲以上,認為年齡限制有下調空間。
何栢良認為接種疫苗比新冠口服藥更有效預防重症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在同一節目表示,外國有研究數據顯示,60歲以下患者,即使已經完成接種2針或3針疫苗,如果有長期病患,服用口服藥都有明顯效果,但他又強調,接種疫苗比新冠口服藥更有效預防重症,建議社區加強支援,安排接送長者去接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