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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污案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他共被控3罪,包括首次被引用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曾蔭權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早上由現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劉焱作供。
劉焱確認政,治任命官員、行會成員及公務員,各有不同申報制度要遵守,而即使是不同政府部門,對申報都有不同要求。她說,行會成員有兩種申報形式,一種是保密下向行政長官申報,另一種是可供公眾查閱。她同意辯方指,政府內部沒有特定申報指引供前任和現任特首遵從。
劉焱又披露,廉署去年6月要求特首辦提供曾蔭權任內出訪紀錄,她當時已回覆找不到紀錄。
(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