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發時15歲少年承認販運逾170萬元氯胺酮 判囚11年
一名犯案時15歲的少年張智軒,前年6月被警方在梅窩截查,在他離開的單位檢獲超過2.614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估值逾170萬元,並檢獲一批毒品包裝工具,包括膠袋、即棄手套、剪刀、封口機、電子磅等。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了「賺快錢」販毒,並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1年。
被告現年18歲,辯方求情時指,當年被告家庭面臨財困,父親受傷影響工作,母親因疫情而失業,被告誤解法例,並接受損友所托包裝毒品,每次收取400至500元。被告的母親自責未能好好管教兒子,被告則對案件感到後悔。
法官張慧玲指被告負責包裝及運送毒品,雖非案件主腦,但角色重要,如果是成年人可判囚19年。考慮到被告犯案時未成年,易受他人利用,再加上他坦誠認罪,判囚11年。法官又寄語被告善用獄中時間,好好做人,並珍惜家人的支持及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