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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06:00:00

消防員「明總」死於意外 官:勿抱「做嘢唔使人負責」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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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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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總隊目「明總」邱少明2017年3月,於馬鞍山吊手岩搜救一對情侶,執勤期間墮崖殉職,終年50歲;死因庭(大圖)經5日研訊昨裁定邱少明「死於意外」。裁判官高偉雄認為今次是訓示市民的例子,惟代價「實在太大」,寄語大家切忌抱持「自己做嘢唔需要人哋負責」的心態,若經驗不足卻選困難路線,會害人害己,冀不會再有同類事件。
 

警員溫祖榮與女友於前年3月21日,行山至吊手岩附近迷路,報警求助。他早前於庭上供稱,迷路前有看到有寫上「懸崖危險 切勿前進」字眼的指示牌,惟認為沒問題繼續前進。有份參與搜救行動的其他消防員亦指,溫所選路線非正常路線。

 

建議配深坑登山鞋
裁判官接納病理科醫生報告,邱少明(小圖)失足墮崖,頭部受傷,導致內出血,血液吸入氣道及肺部,造成窒息死亡。裁判官又認為消防在編制方面無不妥當,大霧仍堅持搜救屬集體決定,惟建議消防處改善裝備,可考慮另配坑紋更深的專用登山鞋,供攀山拯救隊出動時選擇;大霧情況,則另配有霧燈的頭盔。不過他認為消防執勤時需按實際情況變通,不宜就搜救指引作任何建議,影響判斷。

包括遺孀劉靜瑜、死者胞姊等多位家屬都有到庭旁聽,散庭後胞姊更於庭外痛哭落淚,而劉靜瑜未有回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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