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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15:27:49

涉梯間強姦12歲邊緣智力女童 20歲被告稱「無用刀插你點算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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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梯間強姦12歲邊緣智力女童 20歲被告稱「無用刀插你點算強姦」。(資料圖片)

20歲男學生涉嫌前年10月中在居住大廈內尾隨一名邊緣智力的12歲女學生,拉到後樓梯性交,被控強姦罪及交替的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

被告方嘉樂被控於20201019日,在香港新界大圍某大廈樓梯,強姦X;交替控罪則為於同日同地與12歲女童X非法性交。

庭上播放女童X錄影會面片段,她憶述當日遭被告帶往後樓梯時,被告稱自己是一名科大二年級生,欲做實驗,就讀科學和生物,問X是否做實驗。X問是甚麼實驗,被告說了一個英文字,之後又說:「大學生見到中學生,就會做呢個實驗。」X便問會否找小學生做此實驗,被告回應不會。

其後被告叫X除下書包口罩,再叫她脫褲。X照辦,被告便脫下自己的褲子,繼而把中指伸入X下體,X表示當時害怕遭強姦,故「唔敢望佢」。X曾問被告是否打算強姦自己,被告回應:「我都無用刀插你,點算強姦。」

被告:實驗完咗就請食飯

被告隨後再用手指插X下體近15分鐘後,再以陽具「攝入」X陰道5分鐘左右,X感到不適,形容被告插入時「又軟又硬」。被告之後三度重覆用手指及下體插入X下體,途中曾緊抱她不讓其離開,期間X感到下體痛楚,故曾咬被告肩膊及握住他一下,但被告沒有反應。X亦曾問被告如果實驗成功會否「有嘢食」,被告回答指「實驗完咗就請食飯」。被告最後一次用手指及下體插X陰道後,便拿出至紙巾抹淨手指,又讓X拭抺陰部。完事後,被告稱「唔該曬」,X回應指「唔洗啦」,之後便各自離去。她指整個過程感到不安害怕,因擔心被告想親吻、非禮和強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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