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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4:09:56

涉藉「按摩」為由按壓10歲女童胸部表證成立 48歲男被告否認借機捏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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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48歲男侍應涉於去年12月在其天水圍住所房間內非禮其朋友的10歲女兒,藉詞替她按摩而觸碰其胸部。被告早前否認非禮罪,案件今日(26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後,被告出庭作供指,當日為免兒子與女童吵醒在客廳外午睡的外甥女,才會提出「按摩」一事,對於控方指出,被告無故提出按摩一事,是借機捏着X胸部,他一概否認,強調X對其動作並無表達反感。

控罪指,被告梁勝祖(48歲,侍應)被控於2021年12月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猥褻侵犯10歲女童X。被告今日出庭作供,稱他與X的繼父相識約10年,他又指X「永遠係我心目中都係小朋友」,而X母及繼父偶爾亦會託他照顧X。至於案發當日下午,X因想與被告兒子玩耍,而到了其住所,X先是與「阿B」和被告外甥女於客廳玩耍,直到外甥女午睡時間,她和「阿B」走到被告睡房找玩具,被告為防他們嘈醒外甥女,便叫二人留在房間玩耍。

被告憶述,他當時倚在床頭用電話,兩人則一左一右地趴在床邊玩手機,並一度表示要回客廳玩,但當時家中印傭已開始煮飯,故被告提出替二人按摩,起初伸手按着他們背部,之後他躺回床頭改用腳踭「篤」,期間「阿B」扭動身體。

被告接受盤問時指,當日「阿B」和X在床上要求外出及返回客廳玩耍,始替二人示範按摩,但他承認並沒有親口提出,用拳頭按壓二人背部。其後兩人扭動身體,不過被告沒有留意他們互相有否肢體接觸,「總之唔好嘈就得」。他不同意兩人在他按摩後反而會更加嘈吵,解釋二人並沒有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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