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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6 05:00:00

涉觀塘𠝹警員頸 中六生被控傷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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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員周日在觀塘被人以利器𠝹頸,事件中一名18歲男子被捕,他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仍於將軍澳醫院留醫,缺席聆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周五再訊。

警方最初以涉嫌意圖謀殺罪拘捕被告,後來改控有意圖而傷人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兩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均可判處終身監禁,但如警方以涉意圖謀殺罪提告,必須證明被告有意圖奪取警員性命,例如在警誡下表明自己有意殺警;而有意圖而傷人罪,則只需證明被告有目的傷害警員便可提告,定罪門檻相對較低,認為警方最終改以傷人罪控告做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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