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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 13:41:52

涉詐騙24000元選舉開支 前區議員曾錦榮認罪 還柙至1月26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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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騙24000元選舉開支 前區議員曾錦榮認罪 還柙至1月26日判刑。(曾錦榮Facebook圖片)

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被指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不實申報以24,000元聘請3名選舉助理。他在去年9月出境時被捕,被廉署落案起訴違反《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他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裁判官認為,需時了解被告的背景及犯案原因,把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另拒絕辯方要求保釋候判,被告需要還押。

控罪指,被告曾錦榮被控於2020年9月29日,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在根據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

另被控於同日向選舉事務處虛報於2020年7月29日至9月28日期間,僱用徐嘉俊為選舉助理所支付的8,000元,企圖詐騙而誘使選舉事務處支付8,000元津貼,導致他獲得利益,或令選舉事務處蒙受不利,或有相當可能會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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