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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2021-04-30 04:30:00
日報

涉違國安 首案6月2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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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預計6月23日開審,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與控辯雙方,今日討論兩項控罪的定罪元素,3名法官一致裁定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方毋須證明被告有否使用暴力,至於「恐怖活動罪」,控方則需要證明涉案活動如何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列明被告行為如何構成煽惑等。法官亦要求控方下月21日前,向辯方提供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專家報告英文版本,及涉案影片、醫療報告等。控辯雙方亦需列明需出庭的證人及預計所需時間。
 

案發在去年7月1日,被告唐英傑涉嫌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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