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署。(資料圖片)
昨日(11日)中午,西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於深水埗桂林街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兩名男子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於二人身上共檢獲14支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市值約4,000元,警方遂以涉嫌「藏有危險藥物」拘捕兩名分別為61歲姓楊及34歲姓陳的本地男子,他們已獲准保釋侯查,需於明年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
罪成最高可被判囚7年
警方重申,依托咪酯已被列為受管制危險藥物,根據香港法例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