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職員涉收賄15萬元披露機密資料,廉署另控兩人妨礙司法公正。(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上周五(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被告譚卓彥(38歲),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同案被告周子剛(38歲);及鄧慶俞(39歲),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違反普通法。3人已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聯合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的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及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周子剛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
干擾行車記錄儀以影響調查
周子剛及鄧慶俞則涉嫌於今年3月4日,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相關貪污調查仍在繼續進行,廉署不排除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或檢控其他涉案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