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
一名於港大讀法律系的男生在未經女性朋友、大學同學、中學師長等人同意下以人工智能(AI)製作她們的色情照。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已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現階段沒進一步評論;公署呼籲任何人士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可以向私隱署作出查詢或投訴。
私隱公署表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如任何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披露者的意圖,是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或披露者罔顧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犯罪。而根據《私隱條例》第64(3C)條,任何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犯罪。
另外公署亦說,一般而言任何人在香港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均須遵從《私隱條例》及當中六項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特別是「在使用個人資料方面,根據保障資料第3原則,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的自願及明確的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限使用於收集資料時述明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