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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4:30:25
日報

澀谷式「對角行人過路處」沙田沙角街十字路口全港首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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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角行人過路處

「對角行人過路處」啟用後,不少行人過路時仍「出界」。(鍾式明攝)

對角行人過路處

「對角行人過路處」啟用後,不少行人過路時仍「出界」。(鍾式明攝)

《am730》上月獨家報道的「對角行人過路處」,昨日已率先在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的十字路口開始測試。路口現已髹上對角的行人過路黃色條紋和加裝交通燈,讓行人可直接經路中心步行至對角,毋須如以往般「L」字形過路,縮短步行距離和節省時間。

現場所見,並非所有行人都有按照規定,在路上的黃色條紋位置過馬路,不時都有市民繼續「出界」。翻查資料,運輸署代表上月出席油尖旺區議會一個委員會會議時,未有清晰回應議員關注在黃線外過馬路是否違法。民間組織街道變革成員到場視察後,看見不少行人使用新過路處,期望政府在試驗成功後擴展至更多路口。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的十字路口,亦已獲選為「對角行人過路處」的試點,預計今年中推行。運輸署表示,會小心觀察和審視測試兩個試點路口的行人和駕駛者使用情況,以檢討成效和考慮將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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