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港第五波疫情影響,原定本月舉行的特首選舉早前以《緊急法》押後至5月8日舉行。今日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召開視像會議討論有關押後特首選舉事宜,不少議員關注特首選舉能否如期在5月8日舉行,若到5月時疫情持續,政府會否再押後選舉,以及有否後備方案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強調,特首選舉在5月8日舉行是唯一方案。
他解釋,《基本法》列明特首5年一任,特區政府並無任何權限改動,因此無限期押後選舉將有風險,當局目前沒有其他後備方案,目標是在5月8日舉行選舉,是政府的唯一方案,強調政府屆時會做好防疫措施。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提問時指,不少市民都希望特首選舉可以在5月8日舉行,產生新一屆政府,敦促政府攜手做好防疫工作,希望在中央支援下盡快控制疫情,同時希望當局做好預案,研究怎樣在疫情下做好特首選舉。
倘選委染疫 隔離酒店或設投票站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則關注,若5月份疫情仍然嚴重、甚至更嚴峻,屆時如果選委或候選人確診將會如何處理。鄧忍光表示,若有選委確診,當局會有預案,例如安排在隔離酒店設投票設施,讓相關選委投票;若有候選人確診,現行的法例則沒有任何條文阻止其繼續參選。
協商產生特首非香港法例框架之內
至於選委會議員鄧飛關注《基本法》中特首何時可透過選舉或協商產生,鄧忍光回應,倘要選出特首,在香港管轄範圍內只能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進行,協商產生特首的安排並不存在香港法例框架之內,強調屬於中央的事權。
對於早前已宣布參選特首的人士,其選舉經費將如何處理,鄧忍光指,原定3月的特首選舉已經終止,任何籌募用於或已經用於3月份選舉的經費,必須按定申報,但已經籌募但未使用的經費,就必須捐贈給政府認可的慈善組織,而5月份的選舉經費將會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