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今日(24日)生效,年滿12歲的市民進入商場等表列處所,必須已接種一針新冠疫苗。機管局昨晚(23日)公布,為提升機場的安全及保安,並參考政府「疫苗通行證」計劃的一般要求,今日起將會配合實施通行證,以減低新型肺炎構成的風險。
機管局表示,即日起除持有效機票或登機證及有效旅行證件的真正離港、轉機或過境旅客,或符合政府豁免條件的人士外,必須符合相關接種要求,方可進入客運大樓。
2月24日起
- 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接種最少一劑疫苗
4月30日起
- 18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接種最少兩劑疫苗
- 12至17歲人士須已接種最少一劑疫苗
6月30日起
- 18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接種兩劑疫苗,如已接種第二劑疫苗滿九個月,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
- 12歲至17歲人士須已接種一劑疫苗,如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滿六個月,則須已接種第二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