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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15:42:51

立場新聞案|鍾沛權自辯稱冀容納各方聲音 做到「來稿必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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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鍾沛權自辯稱為體現言論自由冀做到「來稿必登」。(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77日至202112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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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權:充分體現言論自由

法官郭偉健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鍾沛權今選擇出庭自辯。鍾沛權自辯稱,《立場》冀容納各方聲音,充分體現言論自由,因此在挑選博客文章時不會理會立場,希望做到「來稿必登」,只要文章恪守尊重事實的原則,能自圓其說、言之有物,一般都會發布。

鍾續指,他為公司最終決策人,然而文章內容的製作過程機動,要完成一個議題牽涉資料搜集、構思和撰寫,可能需要數名人手,由較資深一人審閱和修改,再由鍾決定是否刊出,「睇完有問題要下架先再出」,若他認為角度出錯,甚至會永久下架。一般而言《立場》每天會發布4050篇文章,遇上重大社會事件時,社交媒體的帖文數量會翻倍。由於內容數量太多,鍾未必能於發布前逐一檢視內容,「但比較重要嘅都會睇」。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公司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鍾稱《立場》成立初期,網媒被禁止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例如不能進入立法會選舉的採訪區,以及於行政會議前的記者會向官員提問。鍾認為新聞媒體理應更全面覆蓋社會事件,履行監察社會和制衡權力的角色,後來網媒得到承認,可在官方活動中名正言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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