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虐兒案件,警方至今拘捕24人,其中19名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一眾被告續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5日再訊,當中4名被告不准保釋,餘下15人准以保釋候訊。
官准公開眾被告中文名 惟禁報道受害兒童身分
控方今指,警方已翻閱逾九成閉路電視片段,案件可能轉介至區域法院或更上級法院審訊,又指早前以英文代號顯示各被告名字的做法有誤,應以「司法公開(Open Justice)」為由申請公開他們的中文全名,惟基於涉案受害人的背景、案件敏感度等,要求法庭禁止傳媒報道受害兒童身分。控方兩項申請均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至於今日上庭的19名被告,年齡介乎23歲至63歲,分別報稱幼兒工作者、前幼兒工作者或兼職幼兒工作者,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
控罪指,她們於去年11月6日至12月17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分別故意襲擊多名1歲至3歲幼童,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就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虐兒案件,警方至今拘捕24人,至少有39名兒童受害,他們全部送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