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港澳海關打擊跨境轉運冒牌貨,檢獲4100萬元手錶波鞋等貨物。
粵港澳三地海關聯手打擊跨境轉運冒牌貨物活動,其中香港海關於兩周內,破獲15宗案件,在葵涌、青衣、元朗及天水圍的拆貨場檢獲7萬件冒牌物品,市值4,100萬元。
香港海關與內地及澳門海關一連兩周(4月14至26日)舉行執法行動,加強打擊經三地轉口至歐洲、美洲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冒牌貨物。海關人員透過情報分析、風險評估及實地勘察,鎖定多個位於葵涌、青衣、元朗及天水圍的拆貨場,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權及商標跨境調查組高級調查主任鍾旨惠指,不法分子會利用地理位置較偏遠及隱蔽的拆貨場轉運冒牌貨物,意圖增加執法人員的調查難度。
檢獲約市值約4100萬元貨物
海關搜查後檢獲約7萬件懷疑冒牌貨物,包括手錶、電話及配件、球衣及鞋具等,估計市值約4,100萬元,貨物來源有待調查。其中近1.7萬件、即約四分之一檢獲貨物為冒牌手錶,其中不少屬於較名貴的品牌,造工及質素較好,使檢獲物品貨值高昂。據悉,有關手錶的包裝以隱形眼鏡藥水作掩飾。 海關經調查後發現,該批的冒牌手錶全部為運往杜拜及埃塞俄比亞。行動中,人員拘捕兩名貨車男司機,他們現正保釋候查。
貨物多轉運往中東非洲
這次行動所檢獲的懷疑冒牌貨物,全部運往外地,當中以中東國家例如杜拜佔最多數。海關指,在去年3次的聯合行動中,按檢獲物品的貨量以及市值計算,大約有五至六成是運往歐洲及美洲國家;而今次行動中,有約六至七成貨物擬連往中東及非洲國家,歐美地區則下降到兩至三成左右。
罪成最高可被判囚5年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