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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2:08:34

網絡工程師認管有爆炸品判囚40個月 官:簡直係恐怖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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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工程師認管有爆炸品判囚40個月。(資料圖片)

44歲網絡工程師涉在粉嶺街頭交收硝酸鉀及炮竹等爆炸品原材料,被警方埋伏拘捕,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他在警誡下稱,收取1至2萬元報酬而運送該些物品。涉案網絡工程師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罪,今(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0個月。

涉案粉末為炸藥原材料

控罪指,被告黃智榮被控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對出近馬適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17.3公斤的硝酸鉀、約2.8公斤的氧化鐵粉末、約1.8公斤的鎂粉末、約1.2公斤的鋁粉末、35克硫粉末、約1.2公斤煙花棒、約127克爆竹及2套無綫電遙控。

案情披露,被告當日帶同紅白藍袋、乘的士到聯捷街,在進入榮福中心後,他手持行李箱走出來。警方上前截查,在該行李箱內發現控罪所指物品,另在紅白藍袋發現約200個防毒面具濾芯。經政府化驗所專家檢驗,確認涉案粉末為炸藥原材料,而無綫電遙控可用作遙距引爆。

法官:簡直係恐怖襲擊

在警誡下,被告稱收取1至2萬元運送涉案物品。警方在被告手提電話內,發現事前有人透過Telegram向被告表示要「整蛋糕」,被告則稱只負責交收。警方指網上有人討論用麵粉導致爆炸,示威者以「整蛋糕」作為管有麵粉的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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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郭啟安曾就案件指,看不到辯方求情提及被告犯案原因,又直言被告月入6萬,太太能辭工全職照顧兒子,經濟無大問題,不明白他為何會為1至2萬元犯案,質疑案涉「恐怖主義襲擊成份」,遙控土製炸彈更是乘人不備時使用。郭官直言:「簡直係恐怖襲擊,點解會走上呢條道路,變咗恐怖分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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