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前通過優化膠袋徵費法例,由5毫加至1元,將在除夕、即下周六(31日)實施,同時取消盛載冷凍食品塑膠購物袋豁免,只有購買非完全包裝食品或非氣密包裝的外賣,譬如飯盒和紙杯,才可獲免費膠袋,原則上每一宗交易一個,除非部分食品不可放在一起或膠袋太小放不下。環保署指,會給予一個月時間,讓市民及業界適應。
幾類特殊情況可獲多一個免費膠袋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陸嘉健今日(21日)介紹新計畫時指,以往原則上買10個蘋果可取10個免費膠袋,但新計劃實施後,每單交易只能提供一個膠袋「盡量裝滿」,除非有特殊情況才可獲多於一個免費膠袋,包括如果把多種食物放在同一免費膠袋會令食品品質受損、免費膠袋的容量不足及免費膠袋有破損風險等。
陸嘉健用蘋果舉例,指蘋果完全沒有包裝,可以有膠袋,而蘋果下面有發泡膠網,屬於非完全包裝,因為衛生問題,當局容許這情況可以有一個免費袋,不過完全包裝的蘋果,由於根本看不見蘋果,所以就不能有免費袋。
他又指,可豁免的「餐飲外賣」有4個條件,包括可供即時食用、即場製備、出售時賣方用意是供售賣地方範圍外食用、並非盛載在氣密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