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芳一名女子疑遭偷拍裙底。
昨日(28日)下午約6時,一名女子於葵涌興寧路一個戶外歷奇公園疑遭偷拍裙底,於是報警。警方接報後,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聯同軍裝到場調查,並於現場拘捕一名59歲姓區男子,涉嫌「窺淫」,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最高可被判囚5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為了觀察或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的目的而進行如此行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均屬干犯窺淫罪,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葵芳一名女子疑遭偷拍裙底。
昨日(28日)下午約6時,一名女子於葵涌興寧路一個戶外歷奇公園疑遭偷拍裙底,於是報警。警方接報後,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聯同軍裝到場調查,並於現場拘捕一名59歲姓區男子,涉嫌「窺淫」,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為了觀察或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的目的而進行如此行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均屬干犯窺淫罪,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