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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13:55:41

蘇錦樑胞弟洗黑錢等罪判刑過輕 改囚6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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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胞弟洗黑錢等罪判刑過輕 改囚6年3個月

蘇錦樑胞弟洗黑錢等罪判刑過輕,改囚6年3個月。(資料圖片)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任職法律文員期間,涉串謀同事蘇潤餘挪用律師樓客戶的物業,先後申請合共2,000萬元按揭貸款,並將貸款存入自己戶口清洗黑錢。

蘇錦威早前被裁定欺詐、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洗黑錢共4罪罪成,判囚3年11個月。律政司認為蘇錦威的判刑過輕,而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原審法官處理欺詐及洗黑錢罪時原則性犯錯,判刑過輕,認為兩罪應判囚9年,但礙於區域法院刑事案件的判刑上限是監禁7年以及刑期加幅大,酌情改判蘇錦威監禁6年3個月。

律政司:審訊期間不斷砌詞狡辯

律政司一方指,蘇錦威身為法律文員,嚴重違反誠信,在律師樓客戶毋須借貸的情況下,訛稱獲堅尼地城Lexington Hill某業主客戶,授權申請兩筆合共2,000萬元的按揭貸款,無中生有,又擅自製作虛假文件,蘇錦威更在審訊期間不斷砌詞狡辯。

而代表蘇錦威的關百安大律師則指,蘇錦威在被捕前已全數還款,但律政司認為蘇錦威並非主動還款,亦沒有資料顯示貸款已「全數」償還,更何況蘇錦威是靠胞姊蘇潔兒出錢賒帳還清債務。上訴庭認為雖然蘇錦威沒有拒絕還款或潛逃,但如他偷取涉案款項後潛逃,則會是加刑因素,故認為他即使偷取涉案款項後沒有潛逃,亦不會是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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