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招攬傀儡保險代理呃300萬佣,廉署通緝兩名涉案人。(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警長等6人,涉嫌招攬家人、友人及警隊同袍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以虛假資料作出投保申請並為保單繳付保費。案件今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並轉介至區域法院本月27日進行答辯,6人獲准繼續保釋。廉署早前向法庭申請並獲簽發手令,通緝另外兩名涉案人士。
兩名被通緝人士為吳浩麟,永明金融前區域總監及太壽香港前高級分行經理,及戚善惇(前稱戚加彤),永明金融前保險代理,同為35歲,二人面對共21項罪名,即20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及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廉署早前就有關指控展開調查,其後揭發上述保險佣金詐騙勾當,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獲法律意見向8名涉案人士作出檢控,但吳浩麟及戚善惇當時已離開香港。6名早前被落案起訴的被告分別為警長林顯豪,其兄長林振邦、大嫂余曉丹及友人劉臻頤(前稱劉敏儀),以及事務律師許懿及警員施匡澤,他們分別涉及案中21項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名。
警長招攬傀儡保險代理呃300萬佣,廉署通緝兩名涉案人。(資料圖片)
假學歷安排入職保險公司
廉署調查發現,林顯豪與吳浩麟涉嫌招攬多名人士充當傀儡下線保險代理及傀儡投保人,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作出20項投保申請並為保單繳付保費。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承保有關保單後,向涉案保險代理發放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總值分別約100萬元及約200萬元。另外,林顯豪與吳浩麟涉嫌以虛假學歷文件,安排劉臻頤入職太壽香港以參與勾當。
涉騙20份保單
該20項欺詐控罪指,林顯豪涉嫌分別與5名同案被告、該保險公司中層人員,以及其他傀儡下線代理及投保人,先後多次作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保險公司承保涉案20份保單,並向相關代理支付相關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他們涉嫌有關保單申請均為真確;相關保費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險代理曾親身會見投保人。餘下控罪指林顯豪、吳浩麟及劉臻頤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製造多份虛假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