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婦人鄭凱婷6月疑就車資找續事宜與小巴司機爭執後,聲稱會召來丈夫毆打對方,司機報警,警方到場後,婦人報稱遭司機非禮,警方將司機拘捕後,查看司機拍攝的片段後確認並無非禮行為,遂控告少婦1項刑事恐嚇及3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
案情指,女被告於6月在佐敦白加士街乘搭男事主駕駛的小巴,她以100元紙幣支付16元車資後,事主找續84元,她卻報稱她剛給予兩張500港元紙幣。雙方爭執期間,她稱會召來丈夫毆打對方,司機唯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她竟稱遭事主非禮。裁判官昨直言,「唔係你精神有問題,就係心地非常唔好。」幾乎累及別人坐冤獄,案件押至下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