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50歲男輔警涉於去年10月在家中襲擊患有自閉症的12歲兒子,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今日(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不反對案件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批准被告以2,000港元簽保守行為3年。
50歲匿名男被告以「YKL」作代號,控罪書沒報稱職業。據悉他是一名輔警,現已被停職。控罪指他於2024年10月22日在將軍澳某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2歲男童X的兒童或少年人,即男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男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男童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控方表示不反對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裁判官在被告同意案情後,下令案件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提醒被告守行為期間必須保持社會安寧及行為良好,不可以對他人作出侮辱或威嚇。
妻子轉告學校社工報警 被告向警署自首
案情指12歲事主X是被告獨子,案發時就讀中一,患有自閉症、專注不足及過度活躍症,與父母及祖父母同住。案發當晚被告妻子正檢查X功課,被告見到X「又跳又叫」,因為想「控制」事主,故掌摑他一下,又用自己的頭撞X的額頭一次。
妻子翌日把事件告知學校社工,最終報警。X到醫院驗傷,醫生發現他的額頭輕微腫起。被告之後到將軍澳警署自首,承認犯案,並指:「我聽到佢鬧媽咪,因為我一時衝動先打佢」。
案件編號:KTCC 54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