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17-05-25 06:00:00

須2年內修法 台大法官裁定禁同婚違憲

分享: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揮旗幟慶祝。(美聯社)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揮旗幟慶祝。(美聯社)

台灣同性婚姻的司法爭議終有定案!當地司法院大法官昨午宣告,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屬違憲,要求法務部在2年內立法保障同性婚姻,但未指明應另外立法還是修改《民法》,僅稱交由相應機關討論;若2年內未完成立法,同性伴侶可按原有法例,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司法院是次釋憲意義重大,將令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

早在司法院公布裁決前,立法院外已有大批民眾聚集,支持及反對同婚的人士分別舉行集會。司法院昨午4時宣布結果後,在立院外觀看直播的支持者非常激動,有人相擁痛哭,亦有人揮動彩虹旗慶祝。消息同樣在社交網站「洗板」,不少支持同婚的台灣藝人紛紛道賀,台北市長柯文哲亦發文,直言「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當初台北市政府就婚姻法聲請釋憲,便反映「一種促成社會理性論辯、走向進步價值的態度」。


事件更吸引大批外國傳媒關注,其中法新社形容,台灣是亞洲同性戀權利最進步的社會之一,自從蔡英文總統公開支持婚姻平權後,同性婚姻的支持度上升;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則指,台灣距離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更進一步。


修法料將影響連串相關法律
不過,有法律界人士對後續修法一事持保留態度,當地律師吳俊達在Facebook解釋,大法官釋憲的內容等於說「違憲,但後面你們自己看著辦」,對於大法官指2年未完成修法可直接登記結婚,他坦言會引起其他問題,「登記後的法律適用、那些規定可以適用,勢必會產生很多解釋論上的法律問題」。時代力量黨主席、立委黃國昌則指,「要制定一個不違憲的專法,將是一個法學上近乎不可能的任務,不僅治絲益棼,更容易引發下一波的違憲爭議」。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