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門黃金泳灘 (民政事務總署資料圖片)
超強颱風樺加沙周三(24日)襲港期間,警方中午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懷疑於10號颶風信號懸掛期間在已封閉的屯門黃金泳灘游泳。警員接報到場,向該名男子發出警告,該名男子其後離開現場。
青山分區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26日)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該名54歲姓戴男子,他涉嫌違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之下的《泳灘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E)。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之下的《泳灘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E),任何人士如不遵從有關暫時封閉的安排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當日中午12時03分,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發現一名男子在屯門黃金泳灘游泳。警員到場後著令該名涉事男子停止有關行為,並離開現場。當時泳灘水流湍急,大浪不時淹沒大部分的沙灘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