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肆、娛樂場所等牌照新增國安條件
食環署將就《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所新簽發及續期的牌照及許可證施加國安條件,涵蓋食肆、食物製造廠、公眾娛樂場所等牌照。行政長官李家超指食環署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做法恰當。
會不斷完善國安法律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指食環署人員在行使職能時,應視國家安全為最重要的元素,而作出適當考慮。署方已在新增的持牌條件中清楚解釋何謂不利國家安全的冒犯行為,在處理新牌照及續牌申請時會依法行事,有關條款亦適用於年宵攤檔、公眾娛樂場所等。李家超重申安全是一切發展的基石,政府會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執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