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大仙3店風雨下遭爆竊失8萬元財物,41歲男被捕。
警方於上周四(14日)接獲餐廳員工報案,指彩虹一商場地舖餐廳遭到爆竊,大門掛鎖及鐵鏈被破壞,裝有現金的保險箱、錢箱以及一部平板電腦被盜,損失約25,000元。警方接報到場,在餐廳內檢獲涉案的爆竊工具,稍後在啟德協調道一帶,檢獲被盜的保險箱及錢箱。
主要選擇餐廳及麵包店為目標
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成功鎖定疑犯身份,於昨日(19日)在旺角區以「爆竊」罪拘捕一名41歲本地男子,檢獲他犯案時穿著的衣物、物品、及部分贓款,並進一步發現他於去年9月6日八號風球期間,以及上月29日雷暴警告生效時,亦曾爆竊區內位於商場地舖的一間餐廳及一間麵包店,3宗案件共盜去價值共80,000元財物。被捕人報稱無業,目前被扣留調查。
警方留意到,被捕人主要選擇商場地舖的餐廳及麵包店為目標,通常選擇於深夜時分及惡劣天氣期間,利用街道上人流稀少特點來犯案,以減少被發現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