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是運送黎智英的囚車離開西九龍法院。(路透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等案,案件早前完成156日審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考慮近兩個半月後今早裁決,法庭信納黎智英為涉案3罪主腦,裁定黎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蘋果日報》等三間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立。黎智英聞定罪後態度平靜,案件將於明年1月12日聽取求情,需時4天,判刑日期待定,黎向家人揮手道別後離開。黎智英妻兒聽取裁決後離開法院未有回應傳媒追問,代表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判詞較長,需時研究,再決定會否上訴。
黎智英被控三項罪名,當中兩項涉及《港區國安法》,分別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另一項則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提出的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 法庭裁定,黎智英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成立,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亦成立。
動搖中共管治意圖不變 國安法生效後仍隱晦進行
判詞指,黎智英的供詞前後矛盾,證據清楚顯示他與《蘋果日報》高層及公司串謀,他動搖中共管治意圖從沒改變,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及香港人民利益,更於國安法生效之後,仍以隱晦方式進行。
早上近7時半,運送黎智英的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法院外有逾百人在庭外排隊等候旁聽。黎智英的妻兒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抵達法院,多名外國領事亦到場旁聽。開庭前約2小時,法院外已有逾百人排隊等候旁聽,警方加強部署,「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戒備,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並出動警犬協助。上午7時半,運送黎智英的囚車抵達法院。早上近10時,黎智英由懲教人員陪同步入被告欄,他身型消瘦但精神不俗。黎穿白恤衫、綠色冷衫及灰色西裝外套,面露笑容及向家人揮手打招呼,並不時望向公眾席,黎的妻兒亦揮手回應。
法官批黎證供自相矛盾
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10時許進入法庭,表示判詞長達855頁,只會讀出部份內容。他們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怨恨,經常以協助香港人作為藉口,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法庭信納第一及第二控罪內容,證據亦清楚顯示黎與其他被告及公司串謀。法官指,證供有WhatsApp訊息支持,大部分由黎發出。他於「國安法」實施前思考美國對中國可以使用甚麼籌碼,包括聘用 jack and paul(美國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及介紹黎予蔡英文助手江春男。
證供有WhatsApp訊息支持 大部分由黎發出
法庭又指有不容爭議證據,證明黎與李宇軒、陳梓華串謀請求外國制裁中港當局。法庭評估與分析案中同謀人事證據,指同謀人士為求減刑有機會撒謊,因此法庭小心審視證供,案中有充足證據,經過辯方深入盤問,證供沒動搖。法官指,根據黎與助手Mark Simon的WhatsApp信息,知道Mark Simon致力為黎做事,安排與華盛頓官員會面。最終2019年7月,黎智英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等在華盛頓會面。
串謀發布文章具有煽動性 《蘋果》高層願參與其中
法庭頒布855頁判詞,有關第一項控罪即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指案中考慮的書面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撰寫時目的是引發對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的離叛。法庭也裁定黎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去進行一個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削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蘋果日報》的高層及其他人認同黎,他們對黎上述活動不僅知情,且願意參與其中。
第二項控罪、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判詞說基於案中證據,法庭裁定黎在《國安法》實施前請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在《國安法》實施後沒停止。即使黎知道在《國安法》實施後所做的事有法律風險,他仍繼續行為,唯一調整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
國安法前後持續請求外國制裁
法庭裁定,第一及第二項控罪主體所指的各串謀是得到各公司被告的配合。法庭亦裁定黎智英、從犯證人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周達權、羅偉光及張志偉共同行事,而他們身為其董事,也是各公司被告的決策者和指導意志。所以,他們就第一及第二項控罪所具有的意圖也是所涉各間公司的意圖。故此,法庭斷定,各公司被告對第一及第二項控罪所指的各串謀知情,而且是願意參與其中。
至於黎被控的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即是第三項控罪,法庭裁定在《國安法》頒布實施前,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和其他人之間存在協議、即他們會進行「國際游説」,目的在尋求國際社會支持在香港進行的抗爭運動;而他們知道及有意將請求外國實施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納入他們的活動之中。細心考慮所有證據和有關的法律後,信納控方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將各被告面對的各項控罪證明,裁定各被告罪成。
作為首宗勾結外國勢力案,案件於前年12月開審,期間黎智英親自作供,控辯歷時156日完成陳詞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案件於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78歲黎智英被指串謀蘋果高層發布161篇煽動刊物,以及串謀助手Mark Simon以及重光團隊,勾結外國勢力,涉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面臨無期徒刑。
案件編號:HCCC51/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