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早上開始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階段,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路透社)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早上開始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階段,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就辯方上星期指,被告黎智英早前拒絕專科醫生建議佩戴隨身心率監測設備及處方藥物治療只是基於誤會,被告一方已同意有關建議。今早開庭控方向法庭匯報上星期五休庭後,即日懲教署醫療團隊已按專科醫生建議,為黎智英安排佩戴心率監測設備及提供處方藥物。由上周五至今,被告黎智英對自己的心臟及整體健康狀況並無任何投訴。
黎智英對整體健康狀況並無投訴
法官杜麗冰指早前法庭收到醫生文件,確認被告的生理及心理健康狀況,適合上庭聆訊,控辯雙方就此並無異議;又指法庭會安排小休,被告如需額外休息時間,法庭可盡量安排。
控方隨即展開結案陳詞表示,主要圍繞法律問題包括串謀定義等。控方指出,被告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均有作出請求制裁等行為,可見他一直違法。法官李運騰提出,被告於國安法生效後是否繼續串謀協議,主要根據證據。控方指,刑事串謀協議與民事合約條例不同,串謀協議屬違法,當串謀協議形成,各方遵守則屬「串謀」。控方亦表示,只要被告有達成串謀協議,並於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串謀行為,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