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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2023-02-28 19:21:08

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袁小彬:建議「輕微傷」作量刑起點 震懾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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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袁小彬認為,故意傷害罪應以輕微傷為量刑起點。(互聯網)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袁小彬認為,故意傷害罪應以輕微傷為量刑起點。(互聯網)

全國兩會(全國人大會議、全國政協會議)即將在下月4日起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近日陸續透露所準備的提案內容,其中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袁小彬,認為刑法以暴力行為受害人「輕傷」作為入刑標準,實屬過高,建議以「輕微傷」作為故意傷害罪量刑起點。

去年6月發生的河北唐山燒烤店打人案,其中兩名被打致頭破血流的女傷者被鑑定為「輕傷二級」,另外兩名女傷者被鑑定為「輕微傷」,惟「輕傷」字面上通常是說傷者所受傷害較輕,故當時引起許多質疑。

輕傷才入刑 令不少暴力行為無王管

袁小彬指出,刑法對暴力犯罪傾向以結果判定,以輕傷作為故意傷害罪入刑標準,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等5部門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輕傷實際上已是非常嚴重的傷勢,而這導致現實生活中不少暴力行為缺少規管、限制依據。

袁小彬又舉例,《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中,輕微傷包括「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平方厘米以上,以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厘米以上」,假如有人故意在女子臉上劃出這麼一大道傷痕,才僅僅構成輕微傷,施暴者甚至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但這對受害者來說,可能是不可逆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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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彬認為,內地大量輕微傷結果或侮辱性的暴力行為,僅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處罰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調解了事,不利於更好地保護受害人權益,故建議降低入刑標準,將輕微傷作為故意傷害罪量刑起點,最低限度改善暴力行為不獲懲處或懲處較輕的現狀,「能有效震懾暴力行為,提升公眾安全感」。

網民支持建議:毆打他人就應刑事處罰

微博不少網民對此建議表示支持,「支持輕微傷入刑,毆打他人就應該以刑事處罰為主」、「達到輕傷已經是酷刑折磨了,標準太高」、「這個我支持,輕微傷對普通人來說確實嚴重的,有的會影響人幾年的生活」、「如果輕微傷能入刑,就等於從尋釁滋事罪裡分揀出一部分,挺好的」、「強烈建議入刑,在法律層面是輕微傷,可是對受害者來說面臨的是毀容,精神壓力,抑鬱和社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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