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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13:47:18

《商報》前助理總經理涉收賄8.8萬元 遭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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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前助理總經理涉向兩下屬收賄8.8萬元,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資料圖片)

《商報》前助理總經理涉向兩下屬收賄8.8萬元,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資料圖片)

廉署去年落案起訴一名報館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向下屬索賄。經調查後,他又涉嫌於其中兩名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兩人收賄共約8.8萬元,昨(6日)被加控5項貪污罪名。

早前另涉向下屬索賄

胡桁誌,又名胡智衡,43歲,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去年3月他被廉署控告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和《刑事罪行條例》。廉署指,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昨日加控他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案件明(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及轉介區域法院。

案發時,被告胡桁誌為商報廣告部助理總經理,負責監管部門運作及監督銷售代表,並會協助銷售代表向贊助商爭取活動贊助。如銷售代表為商報舉辦的活動取得贊助,可獲贊助總額的一成作佣金,而胡桁誌則會在活動後或每年底,視乎盈利情況而獲得花紅,但無權攤分銷售代表的佣金。商報亦不准許其職員因為其業務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新增5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兩名商報銷售代表收受5筆賄款共約8.8萬元,以協助二人取得活動贊助。他早前被控3項控罪,指他涉嫌串謀上述其中一名銷售代表,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共約3.5萬元,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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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期間,該4名銷售代表為4項活動獲取多筆贊助費共逾350萬元。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同為商報前銷售代表,早前承認共6項罪名,即5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案件押後至3月6日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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