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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20:54:16

61歲男子認性侵輕度智障女兒 求情指被告智力偏低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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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男子認性侵輕度智障女兒 求情指被告智力偏低押後判刑 (資料圖片)

61歲男子認性侵輕度智障女兒 求情指被告智力偏低押後判刑 (資料圖片)

一名61歲無業男子涉於2年前在屯門住所,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輕度智障的22歲女兒,期間女兒曾反抗但不果。女兒其後向母親透露遭父性侵,事件因此報警。無業漢今(2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法官押後判刑至9月17日,待索取該男子的心理報告。61歲被告男子承認於2022年7月4日,在屯門住所強姦女兒X。庭上透露被告曾任廚工,案發時領取綜援。

被告於2005年與妻子離婚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妻子於2005年離婚。他和輕度智障的X同住屯門涉案單位,妻子則和X的胞兄居於深水埗另一單位。於2022年7月5日,X致電母親,指遭被告觸摸私處,想要離家。母親遂叫X收拾個人物品,到其深水埗單位。母親再問X發生何事,X透露曾經和被告性交,事件因此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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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X曾反抗但不果

X在錄影會面稱,她於案發日晚上躺在蓆上,全身赤祼的被告走向X,脫去她的衣服。被告吻X的胸,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把X強姦,令她感痛楚。X表明拒絕,又嘗認推開被告,均未能阻止對方。

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否認指控。

案件編號:HCCC24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