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通過將現時的「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適用對象由現時的「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希望減少爭議。(網上圖片)
台灣公共交通工具的「博愛座」自設立以來出現不少讓座糾紛,台灣地區立法機構今日(15日)三讀通過將現時的「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適用對象由現時的「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希望減少爭議。
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規定,不設編號座位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另外要求交通部為「優先席」制訂統一圖示,供不同交通工具及營運商使用,避免民眾產生混淆,運輸業界要於一定期限內按各級交通機關要求提出改善計劃。交通部會同衛福部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
立委稱順應時代變遷 不要道德綁架
有立委指出修法不只是更名,更是要改正社會誤解,近年來許多民眾即便身體不適,也因擔憂旁人眼光不敢坐下,顯示台灣社會對博愛概念混淆,不應用道德眼光評價每一個乘客,要順應時代變遷,不要道德綁架。博愛座改為優先席後,讓身體不適或站立不穩者也能有基本乘坐保障。